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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接收清华、北大等高校研究生参加我省社会实践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china.BagsNet.com   2003-05-04  来源: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推进新世纪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强我省与国内著名高校科技和人才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在近年来我省组织接收清华、北大等高校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经省人事厅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接收高校研究生参加我省社会实践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参加我省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生源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其中,清华大学社会实践团将全部由博士研究生组成,实践时间为六个星期。

二、接收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的项目和岗位,由各地人事部门负责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征集。先由有关单位填报《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内容要完整、准确、清楚,由当地人事部门汇总后填写《2003年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于2003年3月20日前报送省人才交流中心。

三、省人才交流中心将各地上报项目汇总后,分别与有关高校联系。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于6月底前完成有关项目与参加社会实践研究生的初步对接工作,并将对接情况通知各地人事部门。参加社会实践研究生确定后,接收单位要及时与学生联系沟通,做好项目开发研究前期准备工作。

四、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期间的吃、住由接收单位负责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并解决学生往返硬卧车票。接收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与学生签定相关协议,对有关项目任务、保密等问题作出约定。各地人事部门和接收单位要加强对接收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的管理,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

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挂职)征集表
2003年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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