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悄然兴起了一种吸引老总眼球的人力资源新方法:员工租赁。
据业内人士估计:广州市每年缺乏高级人才30万人次,其中短期工作缺乏20万人次,于是“白领租赁”业务悄然兴起。另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有20万人次被用人单位租走,租赁方式正成为与招聘同样重要的服务方式。员工租赁的兴起表达的是一种“人才共享”的理念。
员工租赁最早起源于美国,现在美国已有上千家从事此项业务的公司,因为员工租赁对于现代企业来讲,确实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目前,美国员工租赁业务的收入占整个租赁行业的30%左右,每年的业务收入达5亿美元;而在香港,员工租赁业务每年的收入也可达到1亿港元。
在我国,员工租赁才刚刚起步,1993年,由于当时的政策规定:外资企业不能在中国直接雇佣员工,并与之发生劳动关系,必须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派遣。因此,广州市南方人才市场特为外企办事机构开办了雇员派遣服务。到了1999年,南方人才市场开始尝试将派遣服务延伸到本土企业,因此员工租赁在我国又有另外一种名称——人才派遣。
员工租赁与传统雇佣方式最大的区别在于:用人单位与租赁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仅为有偿的使用关系。与租赁员工发生劳动关系的仍是员工租赁机构或员工所在单位。所以,租赁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发放形式变成:用人单位先将租金支付给员工租赁机构或员工所在单位,然后再由后者转发给被租赁的员工。既可以节约用人单位的人力成本,避免人才流失的困扰,又可以减少劳资纠纷。
按照不同的“人才中介”,员工租赁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企业间直接租赁 用人单位与员工所在单位签订一定期限的租赁协议,由员工所在单位直接租赁给对方,用人单位向员工所在单位支付租金和租赁员工的工资、福利等。这种方式主要出现于部分存在着闲置人才,但又由于经营的需要不便解雇他们的企业。
通过专业公司租赁 员工租赁公司通过出租员工获利,并负责支付租赁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并且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短期租赁或者长期租赁。这种方式应该是目前市场上最主要的员工租赁方式。
通过经纪人租赁 有些知名的高级人才,为了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借用了影视界的方式,让经纪人帮助自己选择,安排并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用人单位只需与经纪人联系。
按照租赁员工“工作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五种:寒暑假租赁、八小时外租赁、节假日租赁、自由职业者租赁、全职租赁。
员工租赁打破了企业“用人就必须占有”的传统观念。促进了企业用人的社会化,有利于人才自由流动,从而更好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特别在我国目前高级人才紧缺的情况下,员工租赁有助于实现高级人才的共享,以缓解高级人才的供需矛盾。
对于员工出租单位来说,通过出租本单位闲置的员工,一方面可以减少人力成本,另一方面又能降低员工流失的风险。特别是当企业经营困难面临裁员的压力时,人才租赁可以避免或减少裁员事件,这对培养员工的忠诚度大有好处。
对于用人单位,员工租赁节省了各种拥有人才需承担的费用,也降低了人力资本。尤其对于那些没有经济实力长期拥有高级人才的中小企业来讲,员工租赁可以用较低的人力资源成本实现企业发展目标。不仅如此,通过员工租赁,用人单位还减少了劳资纠纷,又避免了员工流失和招聘风险,而且如果对所租赁的员工不满意还可以随时退回。
最后,对于租赁员工本身而言,一方面可以使自己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并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又可以在租赁过程中增长知识和技能,使自己得到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