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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的皮腰带国家标准

http://china.BagsNet.com   2007-04-02  来源:慧聪网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腰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牛、猪装具革等天然皮革制成的皮腰带。

   2、术语

   2.1 带头  装带扣的部位。
   2.2 带尾  靠近带孔的部位。
   2.3 甩头  带头皮料折叠部位。
   2.4 铆合件  四合钮、铆钉等。
   2.5 皮圈  皮制的小圆圈。

3、产品分类

<3.1 按原料分为黄牛皮、水牛皮、猪皮腰带等。

 

3.2 按革面分为光面腰带、轧花腰带等。

3.3 按结构分为单层腰带、多层腰带等。

4、技术要求

4.1 宽度、厚度、长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mm)

宽度 宽度允许误差 厚度 长度 长度允许误差
<=20mm ±1 1.8-2.8 700-1050 ±15
>20mm ±1 2.0-3.5 900-1300 ±15

 

4.2 皮圈、带孔、带孔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mm)
皮圈 带孔 带孔数(只)
厚度 宽度 孔距 距离尾端
1.1 - 1.8 >=8 24 - 26 75 - 105 5 - 8

 

项目

一等品

合格品

皮质 <结实、丰满,无松壳、裂面,厚薄均匀,皮面无显著斑点、刀伤,花纹明显、凹凸均匀。
  小于等于20mm宽度系列,厚度不得低于2mm,大于20mm宽度系列,厚度不得低于2.5mm。
结实、丰满,无松壳、裂面,厚薄均匀,无严重刀伤,允许有分散碎糙4处,每处碎糙面积不大于3mm*mm。
  小于等于20mm宽度系列,厚度不得低于1.8mm,大于20mm宽度系列,厚度不得低于2mm。
带边 光滑光亮,不脱色。
甩头 厚薄均匀且不得低于1.5mm,装扣子处皮质不裂面。 厚薄均匀且不得低于1.5mm,装扣子处允许轻微裂面。
带尾 皮质结实,圆整。
带孔 垂直居中,孔距相等,误差均不得大于1.5mm。 垂直居中,孔距相等,误差均不得大于2mm。
铆合件  距离相等,安装牢固,不敲瘪,不脱漆,距带边误差不得大于1.5mm。  距离相等,安装牢固,不允许严重敲瘪、脱漆,距带边误差不得大于2mm。
带底 基本平整、均匀。
皮圈 色泽与皮腰带基本相同,套在皮采腰带上大小吻合。
带体 整洁、干净,配件光滑,无毛刺。

 

4.4 缝制要求。

4.4.1 针距  6-10针/25mm。
4.4.2 缝线边距  1.5-3.0mm。
4.4.3 线迹清晰、顺直、松紧一致、稀密均匀,不得严重歪斜。露面部位无漏针、浮线、双针眼,跳针不得超过1针.

5、试验方法

5.1 以观感为主,并结合量具进行。
5.2 厚度  用分度值0.1mm的皮革厚度表进行测量。
5.3 宽度  用分度值0.5mm的钢直尺进行测量。
5.4 长度  用分度值1mm的卷尺进行测量。
5.5 裂面试验  将革面向外围绕直径30mm圆柱体弯曲160度时,看革面是否产生裂痕。
5.6 脱色试验   以干的细白布在革面上任一部位顺方向擦五次,看是否脱色。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批量生产的皮腰带,随机抽样5%,检验4.1、4.2、4.4.1、4.4.2、条。对4.3、4.4.3条进行逐件检验,并定出等级。

<6.2 型式检验

 

6.2.1 型式检验在出厂检验合格批中进行,对技术要求进行全项检验。
6.2.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主要工艺参数变动;
  b.需方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2.3 抽样  采用随机抽样,抽样数量:1000条抽20条,超过1000条增抽10条,不足1000条以1000条计。

6.3 判定规则

6.3.1 单件制品判定  单件制品的判定,按4.3、4.4.3条,若累计有3个以上缺陷或其他技术要求中有两项不合格,则判该件产品为不合格。
6.3.2 批判定  抽样量的合格率在90%以上,则判批合格,合格率达不到90%则加倍取样复验,若合格率仍达不到90%则判批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应注明长度,附有合格证。
7.1.2 外包装应注明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货号、数量、出厂日期。

7.2 包装

7.2.1 内包装用纸盒。
7.2.2 外包装用瓦楞纸箱。

7.3 运输   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酸、碱等化学物品同车装运。

7.4 贮存

7.4.1 库房应通风干燥,产品应堆放在离地和墙200mm以上的货架上。
7.4.2 贮存期内,定期开箱检查,发现潮湿或霉变时应重新整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工业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亚东皮件厂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弼贵、李恒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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