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上有种险恶的功夫叫“化功大法”,就是人家拼了老命练功,几十年的功力,轻而易举地被你吸收,你成了高手,人家却成了草根。现在,萧山很多的纺织、服装企业所面对的,就是这种身怀“化功大法”的竞争对手。
“看好的新款面料一上市,只要1周时间,市面上会有克隆品产生”,东南纺织的副总任刚说这种布料叫“星期布”,好看不超过一个星期。而企业为这一个星期的新鲜,付出的代价是数月甚至半年的研发准备期。这种“疯狂克隆”,虽然还不至于让纺织、服装企业胆战心惊,但也成了肘腋之患,可谓“不见血”的残酷。
站在别人肩膀上“依葫芦画瓢”
萧山衙前的国祥面料翻样店,店面很小,但生意颇好。老板邵国祥跟布料打了十几年交道,凭经验为客户对布料进行翻样。一块巴掌大小的样布,经他的“火眼金睛”瞄几下,就能分析出原料和纺织工艺。而凭这,就能对样布进行翻版,不差分毫。邵国祥开这店10年了,之前从事的也是面料设计和工艺分析职业。他说萧山的中小服装、家纺面料企业多是“两头在外”——设计开发在外、没有最终的营销渠道,企业大多只扮演来样加工的角色。
邵国祥平均每天要为衙前、瓜沥、绍兴钱清等地的中小纺织企业翻样10多个。镇上另一家有名的面料翻样店,同样客户盈门。拿到工艺分析单后,厂家回去就可以“依葫芦画瓢”,生产出相同或相似的面料。
在中国轻纺城这样的市场里,行业的激烈竞争,也催生了“面料探子”这一行当。“探子”都受雇于纺织品生产厂家和一些缺乏研制能力的经营户。“探子”们专门购买刚上市的新款面料,带回去进行分析翻样,“克隆”的程序并不复杂。
一般来说,纺织面料的技术含量并不高,根据已有面料加以改进,形成相似的风格,是目前国内多数纺织企业的普遍做法。而对萧山一些中小纺织企业来说,与自行开发设计相比,模仿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设计、开发成本,同时因为是来样加工,有订单保障,模仿的产品还可以低廉的价格迅速进入市场。
空叹“克隆猛于虎”无奈退守
模仿之风久矣,企业无奈,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深受打击。
“自己开发生产,要经过设计、试样、生产成品等阶段,精力、物力的投入不说,连能否成功也不一定,企业承担的风险是很大的。”凤凰纺织副总经理胡兴刚说,“开发出来的新产品,寿命短的就五六天,有的生产一两批产品之后就停止了;实际寿命在一年以上的新产品很少。一旦看到同行模仿跟进,你就不得不限制该产品的产量。”
“新产品被大规模模仿后,容易产生连锁反应,陷入价格战,形成恶性竞争局面。”任刚感慨“克隆猛于虎”。他认为,由于模仿者成本低,直接冲击开发者的客户群。因此,新面料的寿命被大大缩短。在这样的气候下,面料企业对新产品开发都有后顾之忧,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大受打击。有的企业为防“克隆”,不得不消极地推迟新品上市。像东南纺织这样的企业,虽有较强的研发实力,但眼下对新产品开发却极为慎重。
面对自己的权利受损,企业为啥不出手,利用法律来维权呢?大多数企业的回答基本一致:打官司费时费力,一般企业耗不起,谁也不想陷入漫无止境的官司中。
攻防组合才能踢开“克隆”
不出手维权,企业无法摆脱被“克隆”的“怪圈”;出手维权,对企业来说也是亏招;那么,面对“克隆”,企业真的就无能为力了吗?
听一下法律界人士的看法如何。浙江贸促会法律部的律师马赛说:尽管这种状况在行业里非常普遍,但最终做与不做还要看企业自己。现在企业都在说“自主创新”,事实上,一套完善的自主创新系统,创新后的法律保护当然应该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服装、纺织行业来说,面料的花纹、图案可以申报版权保护。有人模仿你,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也可到市场上去收集证据,把对方的产量、卖价弄清楚了,还可以索赔。至于织法工艺,可以申请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先登记的先受到保护。这些方面,在我国的法律中并不缺少,关键是企业要动起来。起初的取证索赔可能会牵扯很多精力,但要是你总是没有行动,你就总是被动、消极,永远都处于被侵犯、被克隆的位置。
当然,也有部分企业摸索出一些较好的对策,值得借鉴。
一是在原料选择和配比上动脑筋,提高模仿的门槛和风险。比如,凤凰纺织就在某产品生产上,采用了一种日本产、国内少有销售、价格高的原料,使模仿品无法达到正品的品质;兴达布业则发挥他们原料品种丰富的优势,使面料独具风格,而一般的模仿者都不具备这样的生产条件。
二是做好保密和应对措施。企业在推出新产品前,要事先考虑应对模仿之策,降低风险,做好保密工作,防范有关信息在各个环节上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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