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条件、程序
(一)宣城市知名商标具备的条件
1、商标所有人为本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限已满二年以上且权属无争议;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全市同类产品中位居前列;
4、该商标所指的商品近两年的主要经济指标(销售额、利税、出口量、创汇额等)在全市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5、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其广告覆盖地域 较广,效果较显著,有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度;
6、商标所有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制度和措施;
7、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较高的市场信誉。
(二)安徽省著名商标具备的条件
1、商标所有人为在本省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该商标注册实际使用3年以上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类产品中位居前列;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销售额、利税、出口量、创汇额等)在省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5、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被认知程度;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较高的市场信誉。
(三)认定程序
申报、受理、审核、评审、认定公告
1、县局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知名商标认定申请文件和证明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认定条件的签署意见上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市知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2、对申请认定安徽省著名商标的,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初审,认为符合安徽省著名商标条件的,30日内逐级上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知名商标、著名商标有效期均为四年。
二、商标注册一般程序
申请(申报)、受理、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发证。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及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直接到旌德县工商局商广股代办各类商标注册事项。
三、办理商标注册等手续应提交的材料
1、办理商标注册,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式二份,代理委托书一式三份,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商标图样8份,商标注册费及代理费2100元,须查询的查询费150元,包干3500元。
2、办理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变更:提交原商标注册证、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代理委托书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文件,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变更及代理费1100元。
3、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提交由转让人及受让人共同盖章的转让申请书一式三份,代理委托书一式三份,原注册证一份,商标转让注册及代理费2100元。
4、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提交原注册证,注册商标续展申请表一式三份,代理委托书一式三份,商标续展注册及委托代理费3100元。
5、办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一式五份,许可人及被许可人双方签署的合同文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及委托代理费600元。
6、各项业务收费均为代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