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小海)在上周省工商局宣布今年新增的321件著名商标中,广州独揽48件。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刚刚获评省著名商标的48家企业,均可获得5万元的奖励。
作为千年商都,广州各类企业的总数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不过,商业大市并不是名牌大市,广州企业在全国范围能深入人心的商标数量相对比较少。为此,广州市政府从2005年开始,实施《广州市获得中国和省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奖励办法》。
按照《办法》的规定,刚刚获评省著名商标的48家本地企业,均可获得一笔5万元的奖励。同时,今年广州还有多家商标被延续认定为省著名商标,如这些商标的拥有企业之前未获政府奖金,每个企业也可获得5万元的奖励。《办法》明确,获奖企业的奖金在每年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由市经贸委按规定程序办理。
记者还了解到,《办法》对5万元奖金的用途没有约束,并规定可自行安排,企业可将其奖励给领导班子,也可发放给其他对创名牌有贡献的人。
当然,相比于奖金,获得省著名商标更是一种荣誉,广州市质监局便表示,获奖企业要珍惜荣誉,自觉维护名牌产品的信誉,诚实守信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广东省工商局也称,省著名商标并非终身制,如果“表现不好”,3年后便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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