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洗坏了,经营者应当根据与消费者约定的保值额予以赔偿;“干洗”变“水洗”属欺诈,将予以处罚……商务部日前正式颁布《洗染业管理办法》,并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干洗店挂“干洗”招牌行“水洗”之实的做法,《办法》将此列入欺诈行为,将予以处罚,最高罚3万元。市洗涤清洁家政行业协会负责人称,《办法》对我市洗涤行业是一次“洗牌”,将提升服务品质。该协会将根据《办法》精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办法中的洗染,是指从事衣物洗涤、熨烫、染色、织补以及皮革制品和裘皮服装的清洗、保养等服务的经营行为。《办法》指出要逐步淘汰开启式干洗机。据了解,一台全封闭式干洗机要数十万元,一台开启式的才一两万元。目前我市共有大小干洗店600多家,其中除10来家大型的洗涤企业备有全封闭式干洗机外,其余大部分干洗店都采用开启式干洗机。这部分干洗店大多开在各社区内,只有简单洗涤设备,有的洗涤店还用手洗代替干洗,侵害消费者权益。《办法》7月份实施后,我市相当一些小本经营的洗衣店将面临被淘汰的困境。
目前,针对送洗的衣服被损坏的情况,我市各大洗衣店都是根据洗染费用的1~20倍进行赔偿。如一件购买价800元的服装洗染费为15元,洗衣店最高只赔偿洗染费的20倍,即300元。赔偿额与衣服购买价反差大,往往成为洗衣纠纷的焦点。
对此,《办法》明确今后经营者可根据消费者意愿实行保值清洗,即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一致做出书面清洗约定,约定清洗费用、保值额和服务内容。对实行保值清洗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或者清洗后直接影响衣物原有质量而无法恢复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与消费者约定的保值额予以赔偿。
我市福奈特干洗店一负责人表示,现在衣物价格普遍较高,实行保值清洗,干洗店将承担很大风险,况且对衣物的购买价、购买时间、折旧将会有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