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应认识职业危害,学会自我保护。
广东某外资表带厂的20岁的湖南青年小宋进厂才40多天,便开始出现头痛、发热,脸上、手脚、全身长满红疹,随即他高烧40℃,红疹也变成了大面积松弛性的大疱。住院三周后,他因肝肾功能严重受损且并发感染而死。
工友疑惑:“这是什么怪病?”职业病防治专家上门调查,得出结论:小宋死于工厂所用的有机溶剂“三氯乙烯”引发的药疹性皮炎。
记者从近日在广州召开的“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发病机制及预防措施”第一届国际研讨会上获悉,自1947年以来,国外一共报告了21例五金电镀业工人因接触三氯乙烯导致的严重皮肤损害,而我国报告最多的省份是广东。从1988年发现国内第一例病人至今,全省已经发现了500多例患者,严重剥脱性皮炎就占到了270例。和国外相比,病死率很高,且在综合医院误诊率也比较高。
令人忧心的是,这种职业病在发病之初往往会被当成普通皮肤病,没有引起工厂管理方和工人的警觉,因而导致悲剧的发生。据悉,广东工人接受职业健康体检的只有五成左右。职业病防治部门已要求有关行业加强对包括该病在内的国家法定职业病的防范。今后,工人上岗前必须做“职业健康体检”。
三氯乙烯操作间应绝对隔离
其他有机溶剂中毒,几乎都和作业环境内的溶剂浓度有关,可三氯乙烯引起的药疹样皮炎不同,“它是唯一一个与溶剂浓度无关的职业病。”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说,这也造成了预防上的困难。
参与调查小宋之死的职防专家说,采样检测显示,小宋所在厂房空气中三氯乙烯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然而,工人们很疑惑:“就算溶剂浓度超标,为什么同一厂房作业的100多人,只有他一个人有事?”
省职业病防治院黄汉林院长的研究显示,NAT2基因的变异可能是导致不同个体对三氯乙烯过敏性皮炎的易感性差异的原因之一,但该病的发病机制至今尚未阐明,发病率也无法控制。
专家指出,体质易感的人会出现药疹性皮炎,这一特点反而使得更多工厂老板和工人忽视对三氯乙烯的防护。“老板觉得,这么多工人都不会出事,一旦有人出现症状,很可能只是个人感冒、皮肤发炎,而不会让人联想起三氯乙烯引发的药疹性皮炎。” 目前,对三氯乙烯中毒引发的药疹性皮炎没有特效解毒剂。吸入性中毒的人必须迅速脱离污染现场,皮肤玷污后,立即清洗,对症治疗。
预防上,应对三氯乙烯的操作间进行绝对隔离,同时大车间的通风情况要保持良好。工人一有对应的不适症状要立即调离岗位,并进行治疗。
宝石加工进入职业病高发行列
记者获悉,广东职业病防治工作尽管不断在加强,但整体形势总体仍不容乐观。目前,尘肺病等旧的职业病危害尚未消除。而值得注意的是,有机溶剂中毒已成“头号杀手”。除了人们早已知道的苯中毒外,近年,广东已新发现正己烷、二氯乙烷、有机锡、砷化氢中毒等15种新职业病,其中9种为国内最先发现,已导致数千人中毒、数百人死亡或留下残疾。
从行业来看,过去职业病高发的行业是采矿业,改革开放后变成制鞋、皮具业和电子厂,如今,宝石加工也成为了职业病高发的“新秀”。据介绍,宝石加工业引发的职业病主要是粉尘对身体的危害,可导致矽肺。珠三角地区不少宝石加工业企业劳动防护意识淡薄,工人打磨时连防尘口罩都不戴,也不知道自己的工作对身体会有哪些伤害。
三氯乙烯中毒 皮肤长疱肝肾受损
据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专家介绍,三氯乙烯又称乙炔化三氯,是广东沿海及珠三角工业企业常用的有机溶剂,广泛应用于医药、五金、电镀、玩具、印刷等行业,主要用于电路板和金属表面的去污清洁、印刷油墨斑点去污等,有些洗衣行业还把它用作衣服的干洗剂。
它可以引起三氯乙烯中毒,轻度吸入中毒在接触几小时后发病,表现为眩晕、头痛、恶心、呕吐、容易激动、嗜睡等症状,重度中毒则可能昏迷。
需要强调的是,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和三氯乙烯中毒还不一样,用职业病防治专家的话说,“它太容易被误诊”。患者主要通过皮肤直接接触。起初出现头痛、头晕、虚弱、乏力、畏寒、全身酸痛等症状,甚至发热,很容易被当成“感冒”。持续三四周后,上肢的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疱,易被当成“皮肤病”。再往后,红疹向躯干和下肢扩散,少数发展为全身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大疱很薄,很容易破,露出深红色的糜烂面,就像“二度烫伤”。同时眼、鼻、口腔黏膜出现糜烂。其实,该病最严重的损害发生在肝和肾。严重的患者就会走向死亡。
近年来国内报告的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发病数增幅迅速。“内地其他省市肯定也存在,但是和广东以前一样,很可能被误当成普通的皮肤病,放过去了。”一位职业病防治从业人员透露。
全省仅五成工人做过职业健康体检
职业病不仅让正值壮年的患者丧失劳动能力,还可能致死。然而,职业病报表显示,目前全省仅有50%的工人接受过职业健康体检。
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力度,今年1月5日开始,广东将职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由安监部门划归卫生部门负责,同时将增加编制和经费,从2005年开始,每年从省级财政划拨1000万元用于职业病防治。省卫生厅要求,今后企业在新建、改建或扩建职业场所时,必须在设计、施工、验工等环节进行职业危害的评价和防护设置,并通过专家组的验收。
省卫生厅要求,用工企业在工人上岗前,必须要针对工人接触物质的危害性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每年对在岗的工人定期体检。此外,工人离岗时也要进行体检,包括离岗前90日内的体检结果可作为离岗体检。
据省职业病防治院工作人员介绍,企业没有按规定进行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一旦发生职业病后,将追究用工企业的责任。对于在同一行业企业间“跳槽”的工人,如果离岗和上岗都没有这一环节,则一旦发生职业病,可视病情自行决定追究新旧雇主的责任。他提醒,如果“工人上岗时、转岗、离岗前都没有接受体检,可以向当地的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名词解释
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体检的内容和普通体检不同。“主要是针对工人即将接触的职业危害进行的健康检查。”据省职业病防治院工作人员介绍,例如从事噪声大的行业必须进行听力检测,鞋厂、皮具厂等经常接触苯等有机溶液的工人必须进行血液检查。如果工人有职业病“禁忌证”,则不能上岗,例如高血压者不能从事宝石加工等噪声大的行业,孕妇不能从事高射线辐射、化学高毒物环境下的工作,而肺结核或者肺病患者不能从事粉尘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