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国家商务部、质检总局借着广交会的平台,联合举行了“《重点轻工产品出口质量安全手册》新闻发布会”,向广交会参展企业免费发放《手册》,希望为企业安全出口“保驾护航”。
该《手册》共计6册,涵盖了玩具、家具、日用陶瓷、日用塑料制品、鞋类、箱包等主要轻工产品,汇总了我国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商务部部长助理鲁建华表示,希望借此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国外质量安全方面的法规及标准。
新闻发布会后,商务部还委托专家解读了即将生效的《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该指令的出台,将对中国的外贸玩具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由于玩具市场出现很多新玩具,并且有证据证明新的化学物质正运用到玩具上,加上消费者要求在欧盟内部或对外边境区加强供应链控制,欧盟出台了这个新的玩具指令。”扬州进出口玩具检验所专家刘炘说。
相对于现行的88/378/EEC指令,《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在物理和机械性能、化学性能、电气性能、卫生、警告标志、合格评定、CE标志的可视性方面作出了新要求。
在物理和机械性能上,在窒息风险上,从“针对年龄小于36个月的儿童的玩具”延伸至“用嘴开动的玩具(如:玩具乐器)”,从避免“嘴和鼻的外部呼吸道阻塞”延伸至“内部呼吸道阻塞(如:带吸盘的弹射物)”;在与食品接触的玩具方面,从无具体条款,到规定“与包装分离”、“包装无窒息危险”、“警告:推荐成人监督”、“禁止紧附在食品上的玩具”。
在化学性能方面,公布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15种高关注物质,制定19种特定重金属更严格的限制,列明了55种禁用香料和11种需要回贴警示标签香料的名称和CAS号,等等。刘炘建议,尽量不要选择含有这些物质的原料。
在电气性能方面,新玩具指令将现行指令延伸至“如果即使玩具破裂时,也无伤害性电击风险,则内部电压可超过24V”、“保护防止电源引起的电器危险及火灾”、“无激光、LED或任何其他类型的辐射引起的健康危害或对眼睛或皮肤的伤害风险”。
在卫生方面,新指令将现行指令延伸至“针对小于36个月儿童的纺织玩具应可以清洗,并需要在清洗后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在警告标志上,新指令将现行指令延伸至“若适用于安全使用,则警告必须详细说明:使用人员限制、使用人员的能力、最小或最大重量、成人监督”。
在合格评定上,新指令延伸至“实施危险分析的明显义务”。
在CE标志的可视性上,新指令延伸至“如果外面看不见,可贴在包装上”。
专家预测,新指令将于5月或6月生效。对于化学部分设定的过渡期为4年,其他安全要求设定的过渡期为2年。在新法规生效前,仍按88/378/EEC指令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