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品种和销售情况。主要的原料有黄牛皮、水牛皮、山羊皮、马皮、骡皮、驴皮等。加工制作的皮具有皮箱、皮包、皮夹、皮鞋、皮带,以及各种军用和民用的皮件。各制革厂的产品多销往大中城市,甘肃、贵州、西康、青海、宁夏、绥远等省份输出原料,再输入成品,河北省也是产皮区,每年皮制品除满足自身需求外,还销往山西、河南和西北地区。广东是皮制品需求大省,主要靠香港的供应来满足。
二、制革厂的创立与在各省的分布。1898年吴懋鼎在天津创办北洋硝皮厂。不久,上海、成都等一批城市也都创建一些制革厂,但是其中多数工厂因种种原因而夭折,生存下来的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主要有:上海的中日合办的江南制革厂、中日合办的中华制革厂;天津中日合办的裕津制革厂;北平善成皮革厂;汉口的天胜制革厂;昆明的云南制革厂;太原的晋一制革厂;广州的羊城制革公司等等。据1920年北京工商部的统计,全国新式制革厂有31家。以各省的工厂数量而言,江苏为第一,河北(包括天津)为第二。
三、外商工厂的情况。近代以来,中国国贫民穷,百业凋敝,外国资本占尽不平等条约之利,大量涌入国内,设立工厂,从事生产和销售。皮革业也是一样。上海、天津是通商大埠,也是制革荟萃之地,据统计上海有洋商制革公司5家,分别是中华皮革厂,初为华商所办,后为日商控制;江南皮革厂,初为中日合办,后归并日商;上海皮革厂,为意商所办;大利皮革厂,也为意商所办;宫崎制革厂,为日商所办。这几家外商制革厂实力雄厚,远非华商企业所能及。
四、外商皮革厂操纵中国市场。皮革及其制成品是人们不可或缺的日用品,同时也是十分重要的军用品,中国又是人口大国,军队数量庞大,每年的皮革消耗非常可观。据1936年民国政府的调查,全年总消耗量的总数值为7186400元,全年总生产量之数值为4386000元,是全年生产总值约合消耗量的60%,其余40%为舶来品。而且,国人使用的皮革制品,除生皮外,加工过程中采用的颜料、附料等等也都是进口的外国货。遍及全国的制革工厂中,华商的厂子虽然数量上超过外资,但是规模窄小,设备简陋,在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上均无法与外商抗衡。
五、中国皮革的进出口。晚清同治年间,中国的生皮开始出口,到20世纪20年代,每年出口约在15万公担以上,流向基本上都是西方国家,这些国家均在华设有购买机构,这些机构操控中国的生皮出口,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反观华商组织乏力,无团结精神,在外资面前屡屡败退。熟皮的出口量甚少,每年输出约在二三千公担之间,反映了国家熟皮制造能力的不足。熟皮的出口也同样掌控在外人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