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无发票日后难维权,遇到此种情况应及时举报
购买商品索要发票是每一位消费者的正当权利。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他们在索要发票时商家以各种借口不愿开发票。24日,记者在三亚各大商场、超市、步行街及餐厅等进行走访调查,采访了近50名市民,他们均表示不愿索要发票,并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在索要发票时遇到的各种困难,这些遭遇严重打消了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调查结果显示,商家拒开发票的借口大致有三种。
箱包店:刚开业未领发票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还有不少市民遇到过商店以“刚刚开业,还没来得及领发票”为借口来打发消费者的情况。
市民符女士告诉记者,一个月前,她在解放路一家箱包店看中了一个手提包,准备付钱时向售货员索要发票,售货员说:“我们这是刚开业,还没去领发票。”“我非常喜欢那个包,没有发票就算了吧,就没再追问发票的事。”符女士说,22日,她和朋友去逛街,朋友也在这家箱包店看上了另一款包,当索要发票时,售货员又告诉符女士的朋友:“刚刚开业,还没来得及去领呢。”符女士立刻质问该售货员:“一个月前我来买包,你说刚开业没发票,现在怎么还这么说?”该售货员态度非常不好地说:“没有发票,到底要不要?”符女士和朋友气不过,没消费就走了。
税务部门:不要发票难维权
商家拒开发票应及时举报
据三亚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票不仅是消费者维权的依据,也是消费维权的证据,一旦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纠纷时,没有正规发票的消费者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因为没有合法的消费凭证来证明消费过程,即便是进行法律诉讼,成功的几率也很小。为此,税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索取发票并妥善保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别贪图小利而不索要发票,诱导消费者自觉放弃索要发票是商家的陷阱,是一种变相的偷税行为,从而达到少缴税、多牟利的目的。此外,如果商家说发票已用完,暂时没有,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开具书面证据,并加盖该店发票专用章,待拿到证据之后,可拨打12366举报电话及时向税务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