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州网讯 昨天,物价部门公布了近期发生的价格欺诈典型案例,除一些商场又现“先提价再打折”外,有关刷卡消费被收取所谓附加费和出租车返程要收过路过桥费成为近期价格投诉焦点。
箱包打八折竟比原价高
近日,物价部门接到一市民投诉,其于10月份在某商场购买了一款箱包,当时箱包的标价为2838元,打八折后,该市民以2270元的价格与商家成交,结果回家打开箱 包一看,包内标价签显示该箱包的价格只有2180元,所谓打折价竟比原价还高近100元。
物价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介入调查,目前商家已经全额退款给消费者。据了解,物价部门已经不止一次接到市民关于该商场涉嫌“先提价再打折”的投诉。物价部门提醒市民,随着年终岁末临近,商家的各类促销活动越来越多,市民在消费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理性消费,切勿掉进商家“先提价再打折”的消费陷阱。
刷卡竟收50元“附加费”
近日,市民
宗 先生在银河电子城华硕电脑专柜购买了一款12寸的笔记本电脑,当时谈好价格为3030元,
宗 先生因为没带现金需要刷信用卡。销售人员表示:如果刷卡的话,得额外收取50元的刷卡“附加费”,于是对
方从宗 先生的卡上刷走了3080元。离开银河电子城后,
宗 先生越想越不对劲,即使银行要收取相关“附加费”也应该是向商家收取而不是向消费者收取啊!
物价部门表示,近期类似刷卡消费被收附加费的价格投诉呈现上升趋势,在上述案例中,商家向先生收取50元的刷卡“附加费”已经涉嫌价格欺诈,因为根据银行相关规定,特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签约银行发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费。
过路过桥费收取有条件
市民
张 先生前日从扬州打车去镇江办事,下车付款时出租车驾驶员要求
张 先生在计价器显示的价格外再支付20元过桥费,对方解释说因为返程时经过润扬大桥会产生过桥费,这得由
张 先生支付,这让
张 先生不能理解:返程时自己已不乘坐对方的车子,为什么还要支付对方过桥费呢?
物价部门表示,按照《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规定,因乘客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乘客承担,但必须事先告知乘客,否则不好收取。因此本案中,出租车驾驶员要收取过桥费是合理的,但应事先告知
张 先生车辆返程的过路过桥费需要其支付,否则就不好要求
张 先生支付这部分费用。
什么是“原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喜欢购买打折商品的心理,随意虚构原价,所谓的优惠“子虚乌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