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2005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第二届) |
类 别 |
国际 |
展出地点 |
马来西亚 吉隆坡 太子世界贸易中心 |
相关图片 |
|
召开时间 |
2005-12-15 |
结束时间 |
2005-12-18 |
展出内容 |
TO: From:韦远新 020 85699496
马来西亚2005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第二届)
邀 请 函
时间:2005年12月15日— 18日地点:马来西亚 吉隆坡 太子世界贸易中心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办广[2005]1号)
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广交会唯一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公司(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直属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中国驻新加坡、泰国和印尼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马来西亚中国经济贸易总商会
一、前言
中马经贸合作关系发展迅速,双边贸易大幅增长,目前马来西亚已成为中国第七大贸易伙伴。另外,两国在相互投资、工程承包及劳务合作等领域的合作也在进一步加强。东盟各国是我国商品的重要出口市场,东盟与中国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双方的经贸联系在双边充满活力的经济、贸易自由化政策下迅速发展。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5年7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减税进程正式启动。马来西亚在东盟国家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也是我国产品进入东盟市场的桥头堡和重要的基地,每年“广交会”赴会采购的马来西亚客商超过5000人。马来西亚也是东盟各国中政治较稳定、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
展会立足马来西亚市场,面向东盟,辐射南亚和中东地区,为区域性的国际专业博览会。
二、2004年展会回顾
上届已于2004年12月16-19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太子世界贸易中心圆满结束。展会为期四天,各地客商进场参观洽谈十分踊跃,据统计,共有来自东盟、南亚10个国家的18136名客商进场参观洽谈。据参展商的反映,到会客商的质量较好,展会累计成交4562多万美元。
三、2005更加精彩
1、挑选更加适合马来西亚及东盟国家市场的展品参展,使展品种类更加丰富和适销对路。
家居用品、家用五金产品、厨房用品、家用陶瓷;
机电产品、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配件用品、家用电器、电子通讯以及IT产品、;
建筑装饰材料、卫浴洁具、DIY产品;
首饰礼品、工艺品、皮革制品、箱包、家具及其配件、家纺布艺产品及其他纺织品;
医药保健品、医疗器械、食品饮料、调味品。
2、 宣传范围更加广阔,更加到位
在马来西亚当地的主流媒体上(中文、英文、马来文),进行广泛的有选择的宣传。
邀请中国驻马来西亚经商处及中国驻新加坡、泰国和印尼等国家的经商处协助进行宣传和招商。
通过马来西亚以及新加坡、泰国和印尼等国主要的行业商会,联系东盟各国行业商会进行招商。
利用广交会庞大的东盟、中东客户资源以电子邮件、直邮等方式进行招商。
在马来西亚召开“马来西亚中国出口商品展”新闻发布会。
展前派宣传推广小组赴周边国家推介展会。
制作精美的邀请函,通过马来西亚以及东盟各国的商会、行业协会和商会会员,派发宣传资料、请柬以及入场券;请各参展企业对各自的海外客户进行邀请和积极的宣传推广。
制作精美的展览会刊,介绍参展企业的详细情况,并向马来西亚以及东盟国家的商会、协会免费发放。
利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在国内外举行的相关题材的大型专业展的国外客户进行宣传。
3、 投资洽谈会准备更加充分,将采取“一对一”的形式,使洽谈会更加富有成效 ,2005年将在展会同期准备多场中马双边的投资洽谈会,邀请马来西亚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到场,安排有投资和合作意向的双方进行配对洽谈。
四、参展费用
项 目 费 用 备 注
摊 位 费 RMB10800/9 M2 标准摊位费,基本展具配置包括:摊位背板、公司楣板、桌椅、地毯、两盏射灯、插座。如需增租其他展具,则按实际费用另行支付。
RMB1080/ M2 空地费,最少36 M2,包括空地、地毯、清洁,保安,其他增租展具,则按实际费用另行支付。
展品运费 USD120/立方米 含国内 – 展馆摊位上之单程运费,展品不足1立方米按1立方米收取,以此类推;不含展品关税。
人 员 费 USD1200/人 全程随团费用,全程含境外10天的食宿、交通、商务考察费用、人员保险费、国际往返机票等(不含个人零用钱)
USD800/人 半程含境外6天的展期食宿、交通、人员保险费、国际往返机票等。
报名组织费 RMB1800/企业 含国外邀请函、进馆证、国内外通讯联络、资料等
该项目我司将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
五、联系方法
中国对外贸易广州展览公司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17号交易会院内15号
电 话:020 –85699496 85699453 传 真:020 –85699496 85699453
联系人:韦 远 新 先生 手机:13824400360
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办广[2005]1号),商务部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的关于举办“马来西亚2005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的通知
2、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商广字[2005]2号),呈送商务部,抄送部亚洲司、外贸司的关于马来西亚2004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工作总结的报告。
如需了解附件详细内容请回传电子邮箱地址,我将发E-mail给您。
|
网 址 |
http:// |
联 系 人 |
韦远新 |
联系电话 |
020-85699496 |
传 真 |
020-85699496 |
邮件地址 |
weixin1028@tom.com |
|
|
展会快讯 |
|
展会回顾 |
|
|